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大学生党员队伍,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发展大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搞好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全院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巩固党的组织基础、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一)加强规划指导。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我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坚持年初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定和年度计划,分期抓好落实,年底列入党建工作考评内容,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
(二)突出政治首位。着眼于提高新党员的政治素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我院学生特点,突出把发展对象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热爱学校、热爱专业,是否乐于参见社会实践,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强化培养教育。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注重把那些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纲领、品学兼优、群众基础好,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重点推优对象,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健全全员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培训坚持院党校理论培训、各系总支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步形成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大学生入党前教育体系。
(四)严格发展程序。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审、公示,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把关,实行政治审查制、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大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以重大节庆、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大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二)推动大学生党员实践教育。广泛开展大学生党员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党员投身实践,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将学生预备党员在实习培训期间的有关情况纳入预备期考察内容。
(三)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组织活动,既要体现思想性、严肃性,又要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大会要按期召开,每月召开1次,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四)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理顺大学生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管理,尤其关注实习大学生党员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受手续,切实为学生服务。
(五)关爱帮助大学生党员。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大学生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大学生党员骨干要经常与大学生党员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其真正发挥先锋作用。
四、加强发展大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学生党建工作体系。把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团学协同配合,教学系党总支贯彻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机制。
(二)加强院党校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实践服务基地。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研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提高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健全激励机制,经常开展优秀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