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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分则

第二条 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二)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

2、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3、电教片教育。就是采用观看电教片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4、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第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

(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一次。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三)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汇报方式一般有三种: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随时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向党组织作书面或口头汇报。汇报时间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这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有事情应主动随时汇报。

(四)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定期对党员评定的一项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监督融为一体,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支部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党支部开展“创争优先”活动,每年以“自评、互评”为主的“双评”活动,并将评议情况进行上报。二是,按照上级党委安排,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全面的教育。

(五)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不允许由别人代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党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县直属工委,无故不能拖延。

(六)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等,只需要持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

(七)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办法。

1、凡正式关系在本单位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党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八)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半年向党支部通报一次(6月、12月)。

2、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建设,定期参加党员活动,一年自我评估一次(12月)。

3、党支部书记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

4、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一年一次。

5、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支部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政、高效务实、大公无私的干部队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要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狠抓落实。

2、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努力学习,勤政廉政,负责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主持对党风廉政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督促、检查支部其他成员和各处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苗头及时打招呼;各处室督促处室人员积极参加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参与对违法乱纪问题的查处工作。

3、处室主任应廉洁自律,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组织检查落实的责任。积极参加校党支部安排的活动,认真做好依法治校中有关纠风工作要求的统计、调查、核实工作,对所属人员和依法执教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打招呼或汇报;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敢于对违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行为开展批评,发现问题应逐级及时报告。

4、每年四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总结工作,并将情况书面报纪委。

(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方案。

1、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准备,集中安排时间,要提前15天向区纪委、区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召开时间,以便派人参加,加以指导,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2、认真确定好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民主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广泛听取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支部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3、认真组织学习,要结合主题,针对问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以及党的有关文件和政策。

4、认真拟好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交心谈心,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本人要结合征求反馈的意见,认真写好发言提纲。

5、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要勇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班子成员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之间要本着团结的愿望出发,互相指出缺点和不足。

6、支部书记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写出报告。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除有保密和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召开全校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会议,予以通报。

(十一)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

1、校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随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时刻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不同形式健康有益的活动。

2、全体职工要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动上要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搞好本职工作,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以“五心教育”为载体,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4、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推进我县“三化”建设的进程中,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出成绩。

5、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以英雄模范为榜样,能挺身而出,舍生忘死,见义勇为,勇于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能扶贫济困,无私奉献。

6、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的倡导者。

7、同志之间要团结互助,真诚、守信,相互关心,不准损人利己;不准挑拨离间,惹事生非,吵闹打架,影响办公区工作环境。

8、工作、学习期间要讲秩序,讲卫生,讲礼貌,讲科学,讲道德;注意语言美,衣冠整洁。

9、严格按照《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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