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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学年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

为培养本科专业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4级本科专业学生学年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撰写学年论文(设计)目的

通过开展学年论文(设计)撰写工作,达到如下目的:

1、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能力,学会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得到阅读检索文献、设计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等方面的训练。

3、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做好前期积淀,学年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二 、 撰写学年论文(设计)要求

1、学年论文(设计)选题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能力的培养,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本专业知识。

2、学生研究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前沿理论或发展动态,或阐述本学科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或探究本学科中的某些热点问题等。学生围绕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等进行阐述。

3、选题难易适中、大小适宜。

4、学生在参考相关文献或资料的基础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年论文(设计)。学生不得违反学术道德抄袭或剽窃他人的作品(成果),一经发现,成绩以零分计。

三 、指导教师职责 及要求

学年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职责为:

1、对学生进行学年论文(设计)写作技巧、查阅相关参考文献方法的指导,审核学生拟定的写作计划。

2、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严格要求学生按论文(设计)标准格式进行撰写,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设计)任务。

3、采取有效监督方式,杜绝出现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4、对所指导的学年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填写评阅意见并给出成绩。

5、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8名学生进行学年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四 、成绩评定

1、每篇学年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2、学年论文(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组织学生学年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按班级记入成绩登记表,同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学年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五 、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拟定本部门本科专业学生学年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包括提供给学生的参考性选题、指导教师安排等),并报至教务处备案。

2、5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本部门学生学年论文(设计)工作,并提交成绩统计表至教务处。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学年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表

2、湖南信息学院本科学年论文(设计)模板

3、湖南信息学院学年论文(设计)成绩评审表

4、湖南信息学院学年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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