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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改革示范课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

为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学改革示范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及数量

1.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2.本年度拟立项教学改革示范课程10门左右,各学院(部)原则上推荐课程门数不超过4门。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2.课程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教学事故。

3.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A类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予优先推荐。

三、立项原则

1.教学理念先进,重视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2.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改革举措能有效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3.注重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注重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教与学的有机结合。

4.预期改革成果具有示范效应。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示范课申报书》(见附件)。

2.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初审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名单。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部)推荐课程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呈校务会批准立项。

五、项目管理

1.凡立项的教学改革示范课,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经费1.5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者,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验收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教学改革项目。

4.验收合格的教学改革示范课,由教务处组织公开课,推广其教学改革经验。

六、申报材料递交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递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求实楼1201),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人:张波,0731-84098022,邮箱:10866999@qq.com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招生热线:0731-84098666 传真:0731-84098777

联系信箱 :webmaster@hnu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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