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新闻动态

学院新闻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学院新闻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量:

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推荐优秀选手(项目)参加全省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定于201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一)大赛组委会
顾  问:陈登斌
主  任:刘  耘   
副主任:叶黎祖  姜佐澧  张序君  姜明君  丁春茹 
        唐永芳  洪战辉  马松庭  候小毛  胡继荣
成  员:教务处、就业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办、宣传部、信息中心、团委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组委会秘书处设教务处,马松庭兼任秘书长,舒向阳任副秘书长,按组委会要求具体协调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落实大赛相关事宜,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1.制定大赛方案、与省大赛组委会相关部门对接、负责组织项目参赛。(就业处、教务处)
2.组织制定大赛评奖规程及评奖细则,聘请大赛评委,组织大赛评奖,负责大赛信息技术支持。(教务处、科研处、信息中心)
3.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大赛信息,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赛。(学工处、宣传部、团委)
4.负责比赛项目申报、参赛选手培训、组织参赛选手参赛等。(二级学院、有参赛项目的部门)
四、大赛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轮次(含)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六、申报数量要求
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二级学院每个专业原则上至少上报两个参赛项目(人数少的艺术类专业至少上报1个参赛项目),各二级学院参赛项目中,至少有2个为初创类或成长类项目。
七、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荐以学科专业背景为基础的创新创业项目。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节能环保等;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3.“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高效物流等;
4.“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5.“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赛程安排
1.宣传发动(5月16日—5月31日)。宣传部、学工处、院团委等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大赛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层层动员,通过各种措施广泛发动本院学生积极参赛,并有针对性的组建骨干教师成立指导团队,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有效指导,确保参赛项目质量。
2.参赛报名(6月1日—15日)。参加本次大赛的项目均需项目负责人填报《湖南信息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项目计划书,各部门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15日。请各二级学院联络员务必在6月15日前将参赛《申报表》交大赛秘书处。
3.组织竞赛(7月上旬)。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专家于竞赛当日对全校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要求为:参赛选手须按要求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及1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不超过3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1G以内,格式不限。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评审,所有参赛团队需在7月5日上午9:00到评审现场(国际会议中心)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15分钟)和现场答辩(5分钟),现场展示和答辩人员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现场不得少于2人。毕业生项目确因特殊困难在外地赶不来参赛答辩者可采取委托他人答辩方式进行。
学校评审结束,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建行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九、奖项设置
大赛分创意组和实践组(初创类、成长类)分别予以评奖;
创意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评2、4、6个,优胜奖若干;
实践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2、3个,优胜奖若干;
另设优秀组织奖3个(二级学院2个、部门1个),最佳指导教师奖9个。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项目优胜奖、优秀组织奖、最佳指导教师奖的奖金各1000元。所有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参赛情况纳入就业、科研考评体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需成立以院长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老师为成员的大赛组织机构,并明确1人为大赛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5日前报大赛秘书处。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不断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附件:
湖南信息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湖南信息学院
                               2016年5月16日   

招生热线:0731-84098666 传真:0731-84098777

联系信箱 :webmaster@hnuit.edu.cn

地址: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工业园湖南信息学院(邮编:410151)

COPYRIGHT 2004-2015 湖南信息学院  备案序号:湘教QS4_201212_010026

 湘ICP备05002975号 / 许可证号:A100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