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通〔2017〕37号)及《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17〕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4月22日-5月26日
1.学生返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答辩准备工作;
2.清理学生学分,组织完成未修满学分的学生补修学分、重修课程、考试等;
3.组织教师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相关工作培训。
(二)5月27日-6月1日
1.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完成答辩通过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
(三)6月9日-6月10日
1.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学生进行第二次答辩;
2.完成第二次答辩通过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
3.指导所有学生准备并提交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各项资料。
(四)6月11日-6月14日
1.教务处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2.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
(五)6月15日
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典礼。
二、工作要求
1.所有2018届本科毕业生需按时返校,严格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工作,返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教师要严格按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查重、答辩、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确保学生返校安全,妥善安排学生返校期间的各项活动,做好指导教师与学生的相关工作指导和动员等工作;
4.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
教务处 学工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