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17]28号文件),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从2017年9月起启动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计划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计划,提出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认真组织学生选题和开题
(一)坚持学生“一人一题”选题原则。
(二)选题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让学生真正获得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级学院要组织专业教研室编写选题指南,专业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拟题,院部要认真审题,及时向学生公布选题。
(三)学生确定选题后,按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才允许学生开题。
(四)开题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且综述恰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内容体系完整,研究进程可行。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一)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二)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若有超过须向教务处报批;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论文(设计)职责,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进行指导。
(三)指导教师应加强过程指导,严格执行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引用)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四)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二级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加强与学生联系,通过邮件、电话、QQ、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写作过程进行指导。
(五)学生应认真遵循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各项要求,认真做好选题、开题报告、过程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材料归档等环节。
四、认真组织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指导教师应结合学生在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对学生进行评价。
(二)评阅教师应对论文(设计)的选题、完成质量、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等进行评价。
(三)实行全员答辩制。二级学院各答辩小组,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施细则》对每篇论文(设计)进行公开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为不及格的,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审查或评阅不合格的,经修改后基本合格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通过的不能评为优良等级,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则以不及格计,当年不得再申请答辩。
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与总结
(一)二级学院按毕业学生总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毕业论文(设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质量自评,并将各环节的材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六、严格遵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规范要求
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5月(含毕业实习),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有关规范要求和格式表格,详见教务处编印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手册》(电子版到教务处网页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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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