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科协〔2022〕0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参与2023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主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论文;
2、服务教育决策咨询报告;
3、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市州含市州教育规划课题)相关论文;
4、正在申报的2023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相关论文。
二、论文评选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论文及服务教育决策咨询报告不限会员单位。
2、本年度课题论文必须围绕历年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市州含市州教育规划课题)立项课题的相关论文(包括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论文)及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且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3、正在申报的2023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的相关论文,必须在课题编号处注明“2023年新申报课题”。
不属于以上范围内报送的论文不予受理。
三、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后附件“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2、参评论文必须在首页标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市州教育规划课题)立项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论文内容必须和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3、参评论文要求真实原创,请参评论文的负责人(已公开发表的除外)完成查重工作,并提供正式的查重系统的标准数据(查重数据连同纸质稿一同报送),无查重数据的论文不予受理。凡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取消3年参评资格。
4、原则上同一项课题中的成员报送最多不超过5篇,一个作者(指第一作者)只能提交一篇。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1、未发表的论文:提交格式规范的课题论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论文查重数据),同时请提交电子材料。
2、已发表的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以及原文纸质稿,同时请提交电子材料。
3、提供汇总表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稿。
4、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肖祥波;联系电话:0731-84098080;邮箱:hnisc_kyc@126.com
附件:1、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含申报格式、汇总表).doc
2、参评2023年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注意事项.docx
科研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