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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8)文件,学校科研处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选题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类别

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学校初审。以部门为单位,每项课题提交3份纸质《课题论证活页》及1份盖章签字汇总表,《评审书》电子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课题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以部门名称”命名传至科研处肖老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2)网上申报。初评确定的网上申报课题,请课题主持人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申报完成(IP地址:http://116.62.79.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

(3)材料提交。请提交1份从网上下载的《评审书》纸质材料,同时下载的《评审书》电子版请以“部门+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上传至科研处肖老师,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月9日。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3.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4.课题主持人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试行版).pdf

5.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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