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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浏览量:

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19〕1号),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三、上交材料和时间

(一)上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第五点规定

(二)上交时间:请申报人于2019年3月2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校科研处。

请各申报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处:求实楼1203办公室 电子邮箱:hnisc_kyc@126.com

联 系 人:张贵川 联系电话:8409808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doc

附件2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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