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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8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下简称“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控工作要求,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发挥我校人才和学科优势,践行科研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担当,为疫情防控及疫情后有序有力恢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开展应用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面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注和研究疫情带来的相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紧紧围绕如何战胜疫情、以及疫情防控下为本学科学术研究带来的新思路和新思考,开展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研究,着眼于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研究,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新要求和新挑战研究。

二是智能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重点关注大数据下信息处理与响应机制研究、公共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数字医疗、防御与大数据报警体系等研究。

三是公共安全事件对大学生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以及大学生成熟成长等方法方式研究。

四是高校应对重大疫情的风险评估和响应机制、有效实践研究,以及应急策略与管理方式研究。

五是文、体、艺元素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应用研究。

六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区域经济、产业供应链等影响及对策研究。

七是围绕“后疫情时代”社会、经济、心理重建研究。

八是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与“十四五”中国经济发展走势研究。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研究方向参考上述选题范围确定题目,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范围

学校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研究周期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

(二)研究周期

立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四、经费资助及结题要求

(一)经费资助

1.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计划立项10项,每个立项项目由学校安排专项研究经费2000元,由校级科研项目预算支出。

2.申报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被市级党政部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部门制定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采纳的,参照《湖南信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二)项目结题要求

1.研究成果须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能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相关问题。

2.申请结项须完成提交1篇研究报告(提纲可参考附件4)并举行1场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校级学术讲座。

(三)结项时间

本次专项课题的结题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

请各部门、学院汇总本部门、学院的《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件命名:“校级疫情专项课题”+姓名)。

(二)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此次申报不限数额。

2.本次项目申报“不受有在研校级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网络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

4.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张贵川;联系电话:18163602665;电子邮箱:858563727@qq.com。

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湖南信息学院校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研究”申请书

2.湖南信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湖南信息学院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研究报告提纲

湖南信息学院

2020年3月27日

招生热线:0731-84098666 传真:0731-8409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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