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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量:

各系部:
    为了解和掌握2013级新生入校之后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思政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效性,学工部决定于10月28日—11月8日对2013级新生采用(UPI大学生人格问卷)
测查和(SCL90项症状清单)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请各院认真组织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一)了解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特点,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数据和建议。
(二)建立2013级新生心理档案,为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及教育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评介资料。
(三)筛查存在心理问题倾向或心理危机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危机干预和转介工作。
二、普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系要对此次普查活动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工需与本学院机房联系安排出固定时间进行逐班上机普查,
将安排落实到实处。   
(二)专人负责,规范实施
各系心理专干需将本院测试安排表上交到心理咨询中心并到现场与班级辅导员共同负责组织,团委心理发展部成员
及二级学院心理发展部成员将辅助新生进行普查,对新生在测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
并对普查的组织及纪律进行考核。
(三)认真核查,覆盖全面
各系要认真仔细核查2013级新生的信息,要求每位新生必须参加普查,一个不能少。
如个别新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普查,将名单报送到院心理咨询中心,以便于进行补测。   
(四)严格保密,客观对待
本次测试结果严格保密,参与组织测试的教师或学生都不得将与测试结果相关的信息向他人或外界传播。
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都由传播人承担。对测试结果要正确客观对待,不夸大、不迷信,
在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中只能将其作为参考,不得滥用测验结果。
三、普查的具体安排
1、普查对象:2013级全体学生
2、普查地点:各系机房
3、普查时间:10月28日—11月8日
四、普查负责人联系表
系  别
心理健康专干 团委心理部负责人 系心理部负责人
经贸系
易闪闪
何    强

	
卿   婷

	
                               
                                                         
                                                         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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