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团组织推优、党组织培养考察,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大会研究通过,认为刘剑峰等37名同志已基本具备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条件,拟在近期发展为预备党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23日,时间7天。具体名单如下:
刘剑峰 苏 禹 戴宏松 廖 欣 罗彩姣 罗 静
周 莹 贺嘉宇 陈杨杰 胡玮玥 谭文英 霍 甜
周 欢 王毅杰 陈纤纤 易文平 张幼文 黄莎莎
谢宇峰 陈飞洋 齐宏锑 陈家鑫 周 鹏 全友琦
余 璐 陈世杰 周颖卓 孙思敏 李先富 童艳红
陈立刚 朱韩超 付 柔 王 超 黄粤冀 夏 倩
刘爱芝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都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党总支办公室电话:0731-84098169
总支书记电话:15874008368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
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